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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未雨绸缪! (2 / 9)

作为继女的陈怡蓉在他的遗嘱中没有得到任何的股份跟财产。

如果按现在的情况看,貌似陈怡蓉根本不可能像书上写的那样踢掉原身掌控天元集团。

以天元集团的财力物资全力支持主角崛起。

可惜的是自己对这个妹妹有点感情了,在陈怡蓉过20岁生日的时候,把集团的股份的百分之25转给了对方。

最让人想不到的是,陈真的父亲虽然早早防着对方,怕对方抢夺自己亲生儿子的财产。

可陈怡蓉的母亲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她也给陈怡蓉留下了底牌。

天元集团主业是医药,陈父娶陈怡蓉的二婚母亲很大原因是为了他母亲家族传下来的一些太古药方。

她的母亲跟陈父结婚前药方是以出租的形式让天元集团使用的。

虽然没有得到集团股份,但是每年会收取价格不低的专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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